宁波婚外情调查取证: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
- 发布时间:2023-07-02
- 发布者: 宁波私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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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
核心内容:哪些房产在夫妻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呢?夫妻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房产主要有所购买的二手房未过户的、受赠、继承的房屋未过户的、只有使用权的房屋、以子女名义购买的房屋等。诉宁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离婚不能进行分割的房屋。 一、所购买的二手房未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宁波侦探取证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 二、受赠、继承的房屋未过户 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就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 三、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宁波侦探社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会做出种种限制。 四、以孩子名义购买的房屋 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page] 五、用他人身份购买的房屋 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 诉宁网为您推荐: ■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详细】 ■ 离婚时怎么分割房产 一、夫妻双方离婚时分割房产的基本原则: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 3、采取一人独有,在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