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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婚外情调查取证:监护权的设定原则包括什么

  • 发布时间:2024-12-03
  • 发布者: 宁波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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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量:67
监护权的设定原则包括什么

一、监护权的设定原则包括什么

设定监护权遵循几个原则。一是维护被监护人利益,挑选监护人以其身心、财产等权益为重要考量。二是亲权优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优先。此外,评估人选要综合考量监护能力、品质、与被监护人关系等,找到最利于其成长生活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权的实际作用有哪些方面

首屈一指地,作为监护人,首要的义务便是严格保障被监护对象的身心安危不受损害,这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悉心照拂与周全防护上,更表现在对可能存在的各种侵害行为予以积极抵御。

其次,监护人还需对被监护人所拥有的财产进行妥善管理与严密保护,确保其财产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并合理利用,以满足被监护人在生活及成长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条件。

此外,监护人还有权代表被监护人参与各类民事活动,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最后,监护人肩负着对被监护人进行全面教育和正确引导的重任,致力于协助他们健康茁壮地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三、监护权的实际作用有哪些内容

司法实践中,监护权保障被监护人人身和财产利益。如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受教育和医疗,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正常生活,防权益受侵。监护权让监护人代行民事活动,维护和管理被监护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权的设定原则主要包括对被监护人利益的最大保护原则,即监护的安排应以保障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为首要目

标。还有亲权优先原则,在同等条件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通常优先于其他人。同时,要综合考虑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品德、与被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选择最有利于被监护人成长和生活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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